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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共兩黨對英靈冤魂的消費與顛倒是非

艾文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在201728日的記者會上表示,今年將會舉辦「228事件」七十周年紀念活動,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於同年213日召開記者會,要蔡英文政府追查228事件之中本省人與外省人的確切死傷人數、給人民一個交代。

不知道在演哪一齣?共產黨和國民黨真的是一丘之貉,學者李筱峰曾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時發表文章天安門事件中的228模式〉,對比二二八與天安門事件的許多相似之處。現在這兩個好話說盡壞事做絕的政黨,一個辦紀念活動消費死難者,另一個直接顛倒是非。由此可見,至今仍各說各話,各取所需的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怎麼能說真相大白?又怎麼讓人釋懷?

中國消費在台灣犧牲的英靈與冤魂不是第一次,在北京西山國家公園設立的無名英雄廣場,將台灣白色恐怖死難者都視為其派至台灣的特務,雖然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政府抓捕了大量的「匪諜」,但事實並非如此,以下列舉一些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的口述,反駁消費的中國政府和抓人殺人的國民黨。

 
共產黨!

戒嚴時期,很多受難者的罪名是參加共產黨組織,這也讓一些人主張或認為台灣白色恐怖是不得不為,有其必要。其實,當年冤錯假案的比例很高,政府寧可錯殺的態度正是鼓勵和製造冤案的原因,以當時辦案的法源依據《懲治叛亂條例》來說,代表政府立場說明提案要旨的立法委員陶希聖強調,《懲治叛亂條例》是用來對付共產黨的:

他們精明到極點,不會留下證據,可是只要抓到人,沒有證據我們也要辦,而且要嚴辦。[1]

就是這種沒有證據也要嚴辦的心態,讓被捕的人都成了所謂共產黨,戒嚴時期政治犯歐陽文受訪時這樣說:「說我參加共產黨組織,我至今無法承認。事實上,一直到火燒島坐牢時,我才第一次聽到馬克思主義。」[2] 政治受難者蔡焜霖於2014415日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對台大新聞所師生演講時提到,在獄中才讀到毛澤東的著作《論人民民主專政》,還說:「我雖為匪諜,但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共產主義我一生只加入一個黨,但這個黨卻說我是匪諜。」吳枝富回憶父親吳阿爐的受難經過更讓人覺得委曲冤枉:「我的父親在田裡和人打聲招呼,被扣上參加叛亂集會,判刑五年。」[3]受難者王宗霖(Losing Hola)至今仍不平的表示,不要把我的名字寫成「王匪宗霖」,他在口述訪談時說道:

我坦白說,這些案子不是我們的案子,是蔣介石套給我們的案子,是假案。起先宣傳說我們是共產思想;久而久之,就把我們一一拔除。我們被套上紅帽子,真的莫名其妙。像「反動歌謠」:「一二三到台灣」內容旋律怎麼唱,我們根本也不曉得。[4]

不僅政治受難者有如此說法,60年代任職調查局第一處處長的范子文也說過:

以我幾十年抓共產黨的經驗,是不是共產黨,我一聞就知道。台灣國民黨整天抓共產黨,其實真的共產黨,國民黨根本抓不到,抓到的都是假的。[5]

而就算真的思想左傾,往往也有其時代背景,大多沒有真的參與共產黨組織。除了當時世界的社會主義思潮,國民黨的不得民心也是很多人思想看似左傾的原因,戒嚴時期政治犯涂朝吉說:

我根本不知道共產黨是什麼,是國民黨做得很腐敗,到臺灣也一樣;感覺國民黨的幾百萬軍隊,卻被十幾萬共軍打敗,我認為共產黨能把他們打來這邊,感覺共產黨好像不錯的樣子,所以那時不會去反共產黨。[6]

18歲就被關押迫害的政治受難者張常美認為:

那時代知識份子若不左傾是太沒良心,因為國民黨太腐敗,總想共產主義可以取代….現在思想還左傾的話,就是大傻瓜。[7]

四六事件時被逮捕的建中學生張光直在回憶錄這樣寫道:

麥浪的一群青年們,也包括當時的我在內,都是有理想、愛國愛民、肯犧牲的革命青年。後來他們所要的革命成功了,假如他們在一九四九年,已經知道這個革命在一九六九年 才二十年以後 的中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他們還要唱「朝著你的方向,跟著你的火炬,走向自由幸福的新世界」嗎?他們還會說:「你看那黑暗快消滅,萬丈光芒在前頭!」我看是不會的了。[8]

政治受難者吳大祿自述其思想轉變時說道:

我的思想轉變是自然而然的,沒有什麼特別動機。在早期,閱讀各種資料、接觸各種資訊,可能被當成共產黨的同路人被抓去判罪,其實跟共產黨一點關係也沒有,也沒有那種認同,因此被判刑是非常諷刺的。出獄後,我接收社會資訊、注意國際事務,在閱讀資料、接收資訊的同時,思想就慢慢轉變,知道臺灣本土化的重要。[9]

繼消費白色恐怖死難者,中國也想利用二二八事件的英靈冤魂。對此,二二八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受訪表示,二二八事件為台灣人反對國民黨政府、爭取高度自治。而事發後逃往中國的謝雪紅,卻因主張「台灣高度自主」,反而成為被中國共產黨鬥爭的理由;若謝雪紅主張台灣高度自主都被中國鬥爭,「那麼中國要紀念二二八什麼?」若要記取二二八教訓,就是要反對不自由、不民主政權。

 

必要之惡?絕對之惡!


如同上述口述史料,多數白色恐怖受難者距離中國共產黨特工實在太遠,連邊都摸不上,主政者真有必要痛下殺手、趕盡殺絕嗎?從國際情勢看來也不是如此,在幌馬車之歌》一書中,蔣碧玉以「歷史已經改變了它的軌道」形容韓戰發生,[10]韓戰發生確實是台灣白色恐怖統治不能不提的事件,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顏世鴻在其回憶錄也提到韓戰後的案件處理明顯不同:

一個分水嶺當然是一九五O年六月廿五日的朝鮮戰爭……六月廿七日杜魯門迅速決定參戰,於是我們的命運也定下來了。

廖瑞發、李中志於七月二日便槍決於馬場町;而且許多案如高雄案等早在一九四九年十月已破案,但在六月廿五日以前都沒有動靜,所以我認為六月廿五日是關鍵日期。[11]

韓戰發生後美國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主導反共圍堵陣線,蔣介石政權因此解除危機,得到喘息,也開啟了台灣白色恐怖的血腥殺戮時期。由此觀之,避免共黨赤化,必要之惡這類為當時國民黨政府擦脂抹粉的說詞並不成立,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蔡焜霖和筆者的一次對話也可看出一二:

太多冤錯假案,根本不像案由所顯示,也許只是愛讀書、有正義感、或關心社會而參加讀書會的青年,卻因此被判重罪甚至失去生命。殺害蔡炳宏、傅如芝這樣善良的年輕生命,是什麼「必要之惡」!?林宅血案中身亡的七歲雙胞胎姊妹和陳文成博士的遇難又怎麼會是「必要之惡」!是違反人道罪啊!


蔡焜霖在受難者陳欽生的傳記《謊言世界我的真相》推薦文中寫道,「台灣的白色恐怖是天人共恨的『絕對之惡』」,而犯下這絕對罪惡的國民黨,今天居然扮演小白兔,不僅僅避重就輕、推諉卸責,還好意思追問他們曾犯下的罪行、殺戮的人數以及緊扣在手中的真相,無良無恥到沒程沒度。台灣迫切需要進行轉型正義,不能再縱容做賊喊抓賊,更不該讓前輩含冤,青史成灰。



[1] 魏廷朝,《台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6(台北:文英堂,1997),頁27

[2] 胡慧玲,《島嶼愛戀》(台北:玉山社,1995),頁158

[3] 吳枝富受訪、曹欽榮、陳銘城等採訪,〈政治帽子給你扣上—吳枝富訪談紀錄〉,《重生與愛3: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第三冊》(桃園:桃園市政府文化局,2016.11),頁155

[4] 王宗霖(Losing Hola)受訪、曹欽榮採訪,〈我不是匪諜—王宗霖訪談紀錄〉,《重生與愛3: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第三冊》(桃園:桃園市政府文化局,2016.11),頁252

[5] 李敖《李敖快意恩仇錄》,(台北:商業週刊出版公司,198811月,144),頁402-403

[6] 涂朝吉受訪、曹欽榮、陳銘城等採訪,〈勇敢地去吧我追隨在後—涂朝吉訪談紀錄〉,《重生與愛3: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第三冊》(桃園:桃園市政府文化局,2016.11),頁102

[7] 張常美等主述,曹欽榮採訪整理,《流麻溝十五號 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台北市:書林,2012.12),頁141

[8] 張光直,《蕃薯人的故事》(台北:聯經,1998,初版),頁108

[9] 吳大祿,〈第一次看到陽光〉,《看到陽光的時候:白色恐怖受難文集第二輯》(新北市: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2014.01,初版),頁121

[10] 向陽、須文蔚主編,《報導文學讀本》(台北市:二魚文化,2012.05),頁282

[11] 顏世鴻,《青島東路三號》(台北市:啟動文化出版:大雁文化發行,2012.07),頁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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